长荣航空3手段反制罢工,劳动部认为,恐有违反《工会法》疑虑。(记者李雅雯摄)
长荣航空向员工宣布因应罢工恐导致亏损,若发生罢工拟“停年终、不调薪及取消优惠机票”;劳动部今天上午再次强调,长荣航空的做法恐有违反《工会法》不当劳动行为规定疑虑,长荣航空应遵守相关法令规定,且拿出最大诚意和工会进行协商。
劳动部表示,工会依法规划罢工投票,公司以员工是否参与罢工给予不同对待,有违反工会法第35条第1项构成不当劳动行为的疑虑。若经不当劳动行为裁决委员会确定有违法事实时,将可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且需依裁决决定书内容有所作为,且令限期改正,若仍未改正,可按次连续处罚。
劳动部指出,在有可能达成协议之前,任何激怒他方造成冲突扩大的行为, 劳动部都不乐见而且不鼓励,现阶段工会尚未启动罢工投票,劳资双方仍有很大的空间彼此沟通。
长荣航空昨向员工宣布,若罢工导致公司获利大幅下滑、甚至亏损,将暂停年终奖金与年度调薪作业,直到恢复获利为止。
长荣航空亦向员工宣布,长荣员工与直系亲属每人每年皆有1张不限航点免费机票、不限张数1折起优待机票,在罢工期间有暂停或限缩福利措施的必要;一旦发生罢工,将依规定于罢工首日起3年内暂时停止所有员工与眷属申请、使用员工优待机票,以降低优待机票成本;但为鼓励全体空、地勤员工于罢工期间支援公司,避免损害旅客权益,只要在罢工期间依班别出勤、并配合公司班表调整者,则不受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