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车注意!汽机车汰旧换新减税优惠,前后“6个月内”才适用(资料照)
财政部2016年7月修正发布相关办法,出厂6年以上的汽机车汰旧换新,汽车可退货物税5万元、机车4000元,这项政策将于2021年1月到期。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说明,民众要汰换旧车购买新车,依货物税条例第12条之5规定,于旧车报废前、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者,才能符合汰旧换新减征货物税的规定。
南区国税局解释,上述规定的报废或出口“前6个月内”购买新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为期间之逆算,以“报废日或出口日”的前1天为起算日,溯及逆算6个月,并以第6个月与起算日相当日的隔日,为期间之末日;该期间的最后1天若遇为周休二日、国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者,以该日之前1个上班日为期间之末日。
官员进一步说明,在报废或出口“后6个月内”购买新车,算法和“前6个月内”一样,但若最后1天为周末或假日,则以该日后1个上班日为期间之末日。
官员举例,民众若于去年9月7日买新车,旧车于今年3月8日报废,起算日就是今年3月7日,往前逆算6个月与起算日相当日(去年9月7日)的隔日,为期间的末日,也就是去年9月8日为6个月期间的末日。不过,由于去年9月8日适逢星期六,以该日之前1个上班日为期间之末日,因此该民众于去年9月7日购买新车且完成新领牌照登记,仍可适用汰旧换新减征新车货物税之规定。
财政部官员日前也指出,民众若在2011年底购买完税价格低于140万元的电动车,货物税可免征;若超过140万元,可按小客车税率减半征收,还可适用5万元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