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于11月1日施行,其中以2018年1月1日以后申请建照的预售屋,附属建物仅有“阳台”可登记,明定预售屋建材禁用含有电弧炉炼钢炉碴,以及增列结构保购项目等,较受到民众关注,若业者违反,最高处30万元罚缓。(记者徐义平摄)
新版“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将于11月1日施行,此次修正方向主要有6大项,其中以2018年1月1日以后申请建照的预售屋,附属建物仅有“阳台”可登记,明定预售屋建材禁用含有电弧炉炼钢炉碴,以及增列结构保购项目等,较受到民众关注,若业者违反,最高处30万元罚缓。
根据新版修正内容,为落实2018年1月1日上路的“雨遮”、“屋檐”不登记不计价的政策,此次定型化契约不得记载事项内载明,附属建物除“阳台”外,其余项目不登记也不计价。另不具独立权状之停车位,像是法定停车位、自行增设停车位或奖励增设停车位,该类车位面积登记纳入预售屋共有部分项目。
至于,过往曾传出有建案使用炉碴建材兴建房屋,因此,此次修正内容纳入卖方使用的预售屋建材不得含有电弧炉炼钢炉碴(石)的规定明确放入,倘若购屋民众发现预售屋有使用上述建材,可通知金融机构终止拨付贷款给卖方。
此外,为强化建商责任,参照建筑法第8条规定,增订基础、承重墙壁、楼地板、屋顶及明确杂项工作物的范围,由卖方保固15年。
强化建商责任 增列结构保固项目
此次对于水、电、瓦斯管线相关费用的负担方式也有明确记载,新版契约规定,自来水及电力的内管或外管线费用,均由卖方负担;天然瓦斯的内管费用,由卖方负担,而基地范围外的管线费及相关费用,则由买卖双方议定;若双方未议定,则由卖方负担。
最后,对于原有“履约保证机制”名称修正为“履约担保机制”,并将原“公会连带保证”名称修正为“公会办理连带保证协定”,避免误解是由公会担任保证人。
内政部指出,上述六6修正内容将于今年11月1日施行,倘若上路后,发现建商提供的契约违反新制规定,可依消费者保护法第56条之1规定最高处30万元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