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调查显示,逾9成港人期望-订基本居住标准。(法新社)
香港地小人稠,居住环境狭小,1项香港团体的调查显示,有近9成的香港民众同意-应订定港人的基本居住空间标准,保障港人“享有适当住房权利”。
综合港媒报导,名为“全港关注㓥房平台”的团体今年1月至3月访问约1000名香港市民关于住屋的问题,并于今日公布结果。“㓥房”是指房屋业主把房屋分割成几个小房间,然后分租出去,这些小房间相当狭小,通常只有2、3坪。
调查指出,94%受访者同意香港应订立基本居住标准,其中92%受访者更同意应尽快订立“基本服务设施”,包括住房需要备有良好的排水系统、卫生设备、足够窗户及独立厕所等;另外,有91%受访者认同需订立宜居标准,包括确保居住设施能抵挡恶劣天气、业主必须履行维修责任等,以确保可保障住户的人身安全。
该团体就调查结果列出12大住屋标准,包括排水系统、符合条例、书面租约、卫生设备、抵御天气、独立水电表、足够窗户、独立厕所、维修责任、资讯平台、没有歧视,及交通配套等。
调查还发现,76%的“㓥房”住户认为住房未能符合基本居住标准。
该团体表示,“享有适当住房权利”被联合国视为基本人权之一,房屋不只限于有四面墙及有屋顶的建筑物,应被视为安全、和平、和有尊严地居住一个地方的权利,建议-应优先订立基本服务设施及宜居的住屋标准,包括订立人均居住面积,并规定㓥房设有独立水电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