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华人艺术网宣称获Yahoo、Google两大搜索引擎网络搜寻“艺术”第1名,然而因为没有交代清楚时间点,公平会认为有误导之嫌,构成广告不实,处全球华人公司新台币20万元罚锾。全球华人艺术网有限公司在105年间,于“台湾新锐艺术家特辑”、“2016台湾新锐艺术家特辑”的内页广告宣称“台湾Yahoo、Google两大搜索引擎,荣获网络搜寻‘艺术’第一名”。然而,公平会指出,全球华人艺术网的广告没有明确注明获得第1名的时点等内容,容易让人认为于105年特辑出版当时,以及106年至107年间,公司将2本特辑电子版刊载于全球华人艺术网时,如果以Yahoo、Google搜索引擎搜寻关键字“艺术”,将出现“全球华人艺术网”为搜寻结果排名第1名的情况。不过据全球华人公司表示,只能提出101年至102年间,搜寻结果排名为第1名的资料,后来因为网站会员诉讼案件等因素,先将一部分系统关闭,造成点阅及浏览人数急速下降,无法再排名第1。公平会认为,本案广告是依据101年至102年间搜寻结果而得,实际情形与105年广告刊载、散发当时及106年至107年间电子版本刊载时的搜寻结果有所不同,全球华人公司持续以网络搜寻结果排名第1名来做为广告,营造全球华人艺术网是最容易被搜索引擎搜寻而出的网站,不只容易导致消费者陷入错误的认知决定,也会对竞争同业形成不公平竞争,因而决定开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