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委会产创修法结果。(记者黄佩君制表)
立院经委会今审议“产创条例”全案出委员会。其中研发投资抵减等四大租税优惠顺利延长10年,但本次新增的数项鼓励措施则在蓝营立委阻挠下多数保留送协商,包括投资智慧机械及5G抵减营所税、未分配盈余实质投资可免5%营所税、以及智财或学研技术入股获配股票亦可择低课税等。
经济部次长林全能表示,展延10年通过可让企业安心进行研发投入,其他保留条文将与立院沟通争取;如本次修法条文均通过,预估每年可增加7400亿GDP、创造5400个工作机会。
产创条例今在立院经委会审议,全案出委员会。其中外界最注目的第72条4大租税优惠延长10年顺利通过,自原本的今年落日延长至2029年,给予企业创新投资诱因。
4大优惠最重要者为研发投资抵减,单年可抵减15%营所税、或3年抵减10%;此外包括员工奖酬股票择低缓课税、天使投资人半数投资抵税、个人投资新创穿透性课税等,也一并延长10年。
但另一方面,本次新增的数项鼓励企业研发投资措施,则在蓝营立委意见下多数保留送协商。其中包括第10条之1的智慧机械、5G投资抵税,可抵减营所税5%或3年3%,实施期间分别为3年、4年。由于此条文税式支出评估仅增加约2500万元税收,民进党立委王荣璋等人质疑效益不足,因此要求保留。
而12条之1、12条之2则规定将奖酬股票可以“取得日”或“实际转让”价格择低课税,分别扩展至知识产权人、学研机构以技术入股等取得之股票亦可适用。但王荣璋等立委也质疑是用应有上限,因可能发生个案择低课税省去过于大额税负问题,因此也送保留。
对此林全能表示,技术入股部分仍有课税,本次只是修正成可选择孰低课税,让很多教授、民间研发不需取得股票时就马上缴税,但仍规定要持有满两年以上。经济部会研究个案是否有抵税过高问题,再进行讨论。
此外,外界之前最注目的新措施、即第23之3条的未分配盈余实质投资可免5%营所税,本次也送保留。国民党立委曾铭宗质疑促进投资效果有限,王荣璋则认为公司只需以盈余投资则不需缴纳分文的未分配盈余加征税,并不合理公平。
林全能表示,已对委员说明企业盈余已课到过营所税,但因避免以未分配盈余方式避税,所以财政部才针对未分配部分再加征5%营所税;本条希望未分配盈余能透过投资去创造产业价值,因此在朝野协商仍希望争取原案通过,会再努力沟通。
而除4大优惠延长10年外,本次经委会通过条文还包括19条之1的员工奖酬股票缓课税可扩展到母子公司双向发行股票,以及23条之1的有限合伙创投可穿透课税。此外也通过蓝委曾铭宗、郑天财、廖国栋、陈超明等提案,要求经济部3个月内研拟“协助中小企业适用产创租税优惠奖励办法”、以及智慧机械及5G效益再检讨等附带决议。
林全能表示,本次修法外界关注的第72条展延10年已通过,可让企业安心作相关创新跟研发投入;而保留条文将在朝野协商努力还说服委员,让院版可以顺利通过。
立院经委会今审议“产创条例”全案出委员会。其中研发投资抵减等四大租税优惠顺利延长10年。(记者黄佩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