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荣航空与空服员工会的劳资协商破局,将于5月进行罢工投票。(图/NOWnews资料照)昨(24)日长荣航空董事长林宝水发表一份公开信,表示该公司与桃园市空服员职业工会先后进行三次劳资协商,宣告调解不成立;他措词强硬地指出:“禁搭便车条款严重影响同仁之间的情感以及公司的治理,本人绝对不会同意。”撇开这件事情的执是执非,不得不说,2018年的劳基法修恶,终于展现了成果。大家应该还记得,2018年1月,蔡英文-二修劳基法的事情。当时的行政院长赖清德提出了“四弹性”来提供资方弹性调整的权力,并强调若有例外或争议,则应由工会、劳资会议或主管机关来协调。▲前行政院长赖清德任内的劳基法修法,给予资方无比弹性。(图/NOWnews资料照)那么,这次空服员工会与长荣航空的协调,应该是在这样的架构下进行吧!原则上当然是。但双方争议的关键点来了,工会强调,争取到的相关权益,应该依照“禁搭便车条款”,限制仅有工会会员得以享有。毕竟,与劳方协商的成果,若普及于非工会成员,则非工会成员无需参与劳资协商甚至抗争,也一样能够享受同样的成果,一方面会影响加入工会的意愿、二方面也会影响工会影响资方的“筹码”。然而,林宝水昨日的公开信,则很明确地指出,禁搭便车条款会造成同仁之间的不平等待遇,所以他绝不会接受。于是,空服员工会表示将于5月份进行罢工投票。交通部长林佳龙对此则表示,由于涉及飞安,航空公司难同意禁搭便车条款,盼双方释出善意,资方也要做好因应。这其实证明了一件事,去年初修法的劳基法,除了给予资方“弹性”外,所谓的工会协商、劳资会议,与主管机关介入,全都像前行政院长赖清德所说的一样:“当成做功德。”我们用白话文来解释这整件事情好了,简单地说,当空服员工会向长荣提出提升待遇、改善过劳等要求时,长荣认为,可以改、可以谈,可是工会要求仅有会员才能享有待遇的提升,就不能接受了。官方说法是差异化的员工福利,将可能影响飞安;但看在工会眼中,这就是要降低工会的影响力,因为只要员工加入工会,就可以轻易享有同样待遇。当有工会为劳工权益发声时,企业对工会的态度尚且如此,我们可以合理的推论,那些没有工会,甚至连劳资会议都没有的公司劳工,在发生资方弹性弹过头的情况下,光靠劳动部或相关该管机关,能够确保劳工权益吗?还是真的要当成做功德?其实,这并不是“禁搭便车条款”在台湾第一次踢到铁板,今年3月6日,台北地院以签定人员不合法,且会造成华航空服员永久的同工不同酬,违反《团体协约法》的强制规定,宣判华航2016年的“禁搭便车条款”无效。▲2016年华航罢工时签订的“禁搭便车条款”,今年3月遭台北地院宣判无效。(图/翻摄自桃园市空服员工会脸书专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