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年欠税3800多万不缴,他遭管收2周吐800万(资料照)
别以为欠税不缴没关系!1名纺织业的业务员周君,遭检举漏报所得7900万余元,国税局核定税额及罚锾共3844万余元,国税局在2015年4月间移送新北执行分署强制执行,不料强制执行期间,周君不但迅速脱产,还频繁出国,生活相当奢华,去年国税局向新北地院声请管收,没想到不到2周,周君就吐出800万元,提出分期还款计划才获释放。
国税局说明,周君被查获漏报2006至2011年销售公司产品,收取买卖价差之其他所得7900万余元,经国税局核定补征综合所得税及裁处罚锾合计3844万余元。周君不服提起行政救济,因诉愿时未缴纳复查决定半数税款或提供相当担保,2015年4月被移送新北执行分署强制执行。
不料,国税局与执行分署发现,周君趁税单送达前之空档,曾出售名下价值3560万元之不动产,还领光银行存款1326万余元,并有多笔于旅行社、机场免税店、百货公司、酒店、饭店及高档餐厅之奢侈消费纪录,且于移送强制执行后仍出国频繁,且到案报告仍敷衍拒不缴纳,新北执行分署去年7月17日向新北地方法院声请管收,法官当日审理后立即裁准管收,该分署随即将其送至台北看守所附设之管收所执行管收。
国税局表示,周君积欠5年多税捐及罚锾未缴,经执行管收2周后就缴纳800万元,其余欠税款也立即提出分期还款计划,最后获释放。北区国税局局长王绣忠表示,还款计划最多可达72期,也就是分6年偿还。
国税局表示,常有民众误以为欠缴税捐,只要处于“无资力”之状态,国家公权力便无从介入,但事实上,欠缴税捐前之财产移转及奢侈消费行为,皆足以证明有隐匿财产之情事及有履行义务的可能而故不履行,行政执行机关即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民众勿心存侥幸进行脱产,避免财产被强制执行,更可能遭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