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22日公告,电支业者街口支付受理18岁以上但未满20岁的“未成年人”开办电支账户,却未要求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明显有缺失,因此予以纠正,成电支业者遭金管会纠正首例。
金管会表示,依现行法令规定,未满20岁未成年人,虽可开立电子支付账户,但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不过近日有民众检举,指出街口支付开放供18岁以上、未满20岁的未成年人开立账户,且未设定法定代理人同意的流程,导致目前已有逾千名18岁至20岁的民众注册街口支付账户。
金管会银行局指出,在这件事情上,街口支付出现两大缺失,首先是资讯作业欠缺有效、妥适的复查与监控管理机制。街口支付的资讯部门将成年人年龄参数错设为18岁,是混淆了民法满20岁为成年人、以及刑法规定满18岁者需负完全行为能力的法律概念。
然而,街口支付却未复查与监控,导致18岁以上、未满20岁的未成年人,在未取得法定代理人同意下,亦可注册及开立电子支付账户,衍生权利义务不确定、及未成年人承担风险相关争议。
其次,街口支付的法遵有失严谨,但未积极执行改善措施。金管会指出,街口支付的法遵制度仅着重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法令部分,对于其他法律规定(例如民法)未适度重视,法遵作业有失严谨,也未积极执行改善措施。
金管会认为,街口支付所犯的缺失有碍健全经营之虞,因而处以纠正。(编辑:林治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