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长苏建荣(记者方宾照摄)
财政部长苏建荣今天向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就“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草案”专题报告。民进党立委江永昌表示,若资金以专法回台不做投资,税率仅8%,在专户放满8年后,还是可拿出来投资外汇、不动产等,相比在海外规避课税所需的风险,放在专户根本是“无风险利差”,税率8%比一般资金回台税率20%,等于现省12%税负,呼吁财部应谨慎面对。
“境外资金汇回管理运用及课税条例草案”规定,海外汇回资金第1年税率8%、第2年10%,若完成实质投资,可申请退还50%税款,但汇回资金必须存在银行专户5年,严禁资金趁势炒房。
江永昌今天在财委会上提到资金回台放在专户的相关问题,台商资金回台后,放在专户却没有进行实质投资,虽然要放满5年时间,但将来时间一到,恐怕会有问题产生。他举例,若台商的海外资金已缴税或已过核课期间,把资金移转回台后放入专户,只剩8%税率,若摆明不投资,不但可减少在海外规避课税所冒的风险,反而还赚了12%利差。
针对江永昌提出的问题,苏建荣强调,提供低税负的原因,是希望用于实质投资,此草案背景主因是贸易战和全球反避税浪潮,台商要调整布布,-制订专法提供资金回台管道,且专法对资金运用也有非常严格的控管。
民进党立委郭正亮则提到,是否有可能台商回台后取得土地使用权,但结果却是投资工业用地,开始炒作?经济部官员回答,工业用地不能购买,且台商资金回台要提出投资计划,-会审查内容,还要搭配子办法,投资计划也要100%落实。
郭正亮追问,台商从提出投资计划到落实,明年后年经济恐不稳定,到时是否又要允许投资人变更投资计划?官员则说,会在子办法纳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