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发会档案局表示,自从2002年“档案法”实施以来,档案局典藏的国家档案长度已达22.6公里。(资料照)
国发会档案局日前在会内委员会上报告,指自从2002年“档案法”实施以来,档案局典藏的国家档案长度已达22.6公里(相当于45座101大楼),且为永久典存、利用国家档案,档案局积极办理数字化典藏及数位服务,现已完成1300余万页纸质类档案数位扫描。
国发会档案局为“档案法”主管机关,自2001年成立以来,已征集23类来自中央、地方-及民间私人、团体等具永久保存价值的国家档案,资料历史最早可回溯到1743年;资料内容包含,重大经济发展、国家建设、民主发展等重要国家档案。
此外,2017年8月行政院核定“国家档案典藏及服务建设计划”,开启台湾首座国家档案馆兴建契机,“国家档案馆”预计2023年完工,并将座落在新北市林口区,占地2.6公顷。未来“国家档案馆”将同时兼具国家记忆素材中心、国家记忆应用研究中心、国家记忆学习中心、国家记忆专业技术研发中心等多元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