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照定额扣除纳照顾者,会计师给赞(资料照)
行政院长苏贞昌今天上午主持院会,拍板财政部提报“所得税法第17条修正草案”,长照扣除额为每人每年定额12万元,并纳入在家照顾者可适用及设定排富条款,估计将有29万人可受惠。KPMG安侯建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健康照护产业服务团队主持人、医师苏嘉瑞表示,台湾失能长者约有65%由家人亲戚照顾,根据卫福部资料显示,在照顾者中,目前仍在就业者仅占31.77%,有高达68.23%没工作,其中女性因照顾而辞去工作的情况,比男性还要高。
鉴于高龄化社会来临,为减轻照顾失能者家庭的租税负担,政院拍板所得税法中增订“长照特别扣除”,原方案采符合规定范围支出“核实扣除”方式,需先减除每人每年可享有20万元定额之身心障碍特别扣除及保险给付或补助款,于12万元之限度内适用扣除。后调整为每人每年12万元之“定额扣除”方式,无需检附单据凭证,并纳入“排富条款”,意即综合所得税税率在20%以上民众、个人月薪约10万元以上将无法适用。
医师苏嘉瑞表示,由于台湾失能长者约有65%由家人亲戚照顾,这些人被视为长照体系最重要骨干的家庭照顾者(family caregiver),参照卫福部“106年老人状况调查-主要家庭照顾者调查报告”指出,这些照顾者当中,目前仍在就业者仅31.77%,较从事照顾前减少9.38个百分点,有高达68.23%没工作。另外,报告也发现,有1/5照顾者表示,不论在健康、社交及经济等方面都造成打击,足见家庭照顾对家户经济收入确实有所影响。
KPMG安侯建业税务部执业会计师陈志恺对此法案表示赞同,认为采用取有证明的定额扣除方式及一体适用,不再区分是否能取得单据凭证,并以中低所得者为适用对象,可兼顾减轻需要照顾者租税负担,也是符合稽征效率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