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报税季将至,海外所得要不要课税?会计师提醒4大关键,其中海外所得不以海外资金汇回为要件。(图/NOWnews资料照)5月报税季倒数,不过,一般民众对于海外所得课税存有一些误解,由于个人海外所得透过最低税负制课税,因此要不要缴税必须通过“层层关卡”,会计师建议海外所得要不要课税可掌握4大关键,包括并非有海外所得就要课税、在中国大陆所得非海外所得、并非境外资金汇入才算海外所得、股利所得课税方式不同将影响基本税额与一半所得税额的差额计算。勤业众信联合会计师事务所税务部协理王瑞鸿指出,在5月报税时,申报者应检视申报户“全年海外所得”是否达100万元,未达标者海外所得无须纳入计算。如果“全年海外所得”超过100万元,应再加计其他“应计入基本所得额的项目”后,再计算“基本所得额”,而“基本所得额”未达670万元者,没有缴纳基本税额的问题。若“基本所得额”超过670万元,要先扣除670万元,再将余额以20%税率计算“基本税额”,并将“基本税额”后与“一般所得税额”比较,若基本税额小于一般所得税额,一样没有缴纳基本税额的问题。最后,如果“基本税额”超过“一般所得税额”,还要确认是否有“海外已纳税额”可扣抵。若海外已纳税额扣抵金额小于上述差额,才须按不足扣抵数缴纳基本税额。因此,简单来说,当国内所得越高者,其海外所得无须课税的机会就会越高。虽然同样是700万的海外所得,但因为国内的所得适用税率不同,导致所得净额较高的情况其海外所得无须课税,而所得净额较低者其海外所得须课税。▲当国内所得越高者,其海外所得无须课税的机会就会越高。(图/勤业众信提供)此外,王瑞鸿指出,根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中国大陆地区所得并非海外所得,所以个人取自大陆地区的所得属于综所税的课税范围,须计入所得总额适用累进税率。不过,为了避免重复课税,在中国大陆地区已缴纳的所得税,在台湾可以抵缴税额,但可扣抵金额不得超过因加入中国大陆所得后,所增加的在台应纳税额。至于纳税义务人经常误以为“汇入之境外资金”属海外所得,事实上,海外所得与资金汇入无必然关系。王瑞鸿指出,其包含2种涵义,第一,汇入的资金有可能是原始汇出海外之资金返还、已经申报过以前年度海外所得的所得,或是已经过了核课期间之以前年度海外所得,这些资金都无须再计入基本所得额课税,所以并非汇入之资金都属海外所得。第二,海外所得是以“所得实现为准”,而非以汇回金额为准,所以并非不汇回海外之资金就没有申报海外所得的义务。财政部已于今年初发布函令,核释个人汇回海外资金应否补报、计算及补缴基本税额之认定原则及检附文件规定,建议可参酌运用。而以往股利所得大户获配股利须计入综合所得总额适用最高累进税率者,今年报税可选择适用28%分开计税,以获得较大的节税效益。但是,若选择股利所得分开计税者,在加计海外所得后其所得基本税额,与一般所得税额之差额的计算可能会有所不同,举例而言选择股利所得分开计税虽比较有利,但选择股利所得分开计税方案须缴纳最低税负。换言之,不同方案下可承受无需课税的海外所得金额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