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记者李雅雯摄)
立法院社福卫环委员会今天上午逐条审查劳工退休金条例(劳退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委员会上初审通过未提缴或未足提劳退金的雇主,将公布其事业单位和负责人姓名。
劳退条例拟新增条文,雇主应负担的员工劳退金若未按时提缴或缴足,除了加罚滞纳金以外,经过主管机关或劳保局处以罚锾或加征滞纳金者,将公布其事业单位或事业主的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处分期日、违反条文和处分金额。
立委锺孔炤认为,“影响名誉”的作法,可让违规雇主改善,且预防未来再次违规。劳动部劳动福祉退休司长孙碧霞指出,该作法可达到警惕效果。
该案条文融合行政院版本和立委锺孔炤等25人提案后通过,送出委员会拟进行二读、三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