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出租与包租代管租税优惠(制表:记者郑琪芳)
为了鼓励房东将空闲住宅“包租代管”,以扩大租赁市场供给,-也提供租税优惠;自去年6月27日起,个人房东委托“包租代管”,约定租期1年以上者,每屋每月最高6000元租金免税,今年5月申报综所税首度适用。
国税局官员说明,根据“租赁住宅市场发展条例”规定,自2018年6月27日起,个人房东委托“代管业”管理,或出租给“包租业”由业者专案管理服务,契约约定租期1年以上者,可享有每屋每月最高6000元租金免税,等于1年最高7.2万元租金免税。
此外,纳税人若未能提出租赁期间必要损耗及费用时,月租金超过6000元至2万元部分,得以租金收入53%为必要损耗及费用减除,超过2万元部分则以43%减除。
国税局官员表示,由于“包租代管”租税优惠自去年6月底实施,因此今年5月报税首度适用。举例而言,陈先生去年7月起将房屋出租给包租业2年,每月租金收入3万元,但可扣除每月租金免税6000元,且6000元至2万元部分减除53%,2万元至3万元部分减除43%;因此,每月租赁所得为1万2280元,若以出租6个月计算,陈先生只要申报租赁所得7万3680元即可。
另外,根据“住宅法”规定,自2017年1月11日起,个人房东将房屋出租给接受租金补贴的房客,享有每屋每月最高1万元租金收入免税;若透过县市-核准的租屋服务事业,将房子出租做为居住、长期照顾服务等的社会住宅使用,除了每月最高1万元租金收入免税,可减除的必要损耗及费用可从租金收入的43%提高到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