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即将申报个人综所税,民众若采取列举扣除额的结算方式,去(2018)年度的缴纳的健保费、补充保费,都能全额列举扣除,不受24,000元保险费扣除额上限的限制。为便利报税作业,卫福部健保署归纳出6种查询去年度健保费缴费总额的方法。首先是民众可向投保的公司行号或所属工会查询,并向各扣缴补充保费的单位查询补充保费扣费金额。卫福部健保署表示,一般公司行号会发给员工去年度的健保费缴纳证明,此为最不费力的方式,若因故才须要自行申请。第二种,用自然人凭证或完成注册的健保卡,进入健保署万维网,依序点选“一般民众”、“网络申办及查询”、“个人健保资料网络服务作业”查询;第三种,在5月报税期间使用自然人凭证或已完成注册的健保卡,透过综合所得税电子结算申报软件查询。第四种,在便利超商的多媒体资讯工作站,使用自然人凭证查询;第五种,携带个人身份证正本,至加保的乡、镇、市、区公所、健保署各分区业务组或联络办公室查询;第六种,到各区国税局所属分局、稽征所临柜据点,以注册后的健保卡查询健保费缴纳资料,并可直接进行网络报税。同时,财政部今(2019)年放宽健保费扣除规定,扶养直系亲属也可申报列举扣除;其他保险及商业保险等,每人每年可扣除的人身保险费上限不能超过24,000元,不过只要是采列举扣除额,健保费就不受此限,去年缴多少就能在报税时列举多少。另外,申报综所税时,有些民众会将该年度曾经有的医疗及生育费用相关收据,一并提出作为列举扣除。不过,若该年度有医疗及健康保险相关给付,在一般扣除额中的列举扣除额项下“医药及生育费”部分,就必须把保险理赔给付先行扣除后,才能纳入列举扣除额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