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将于5月1日零时启用新年号“令和”。但据中国商标网公开资讯显示,“令和”在中国已经被注册成为酒类商标。学者对此表示,这并不构成抢注,但使用时应避免赋予政治含义。
财新网报导,中国商标网显示,“令和”商标于2017年11月16日申请注册,2018年10月21日正式获得授权,专用权期限为2018年10月21日至2028年10月20日,注册人为刘夕珍。商标所属类别为国际33类,即清酒、米酒和葡萄酒、威士忌等。
同济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张伟君认为,上述酒类商标是早先注册的,与日本年号无关。但今后申请注册令和商标能否获批,要看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的态度。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商标部律师梁慧也表示,上述已经注册的令和商标,理论上并不构成抢注行为。但注册人应该负有注意使用的义务,即在使用时,不应该直接或间接赋予其政治含义。
梁慧举例说,1997年香港回归时,曾有人将“1997”作为酒类商标申请注册,在该商标获准注册之后,注册人在香港回归前刊登广告,表示要公开拍卖此一商标。由于产生负面影响,该商标被撤销。
据中国商标网披露,这位名叫刘夕珍的商标注册者,共计注册624个商标名称,提出申请的时间大多集中在2017年11月,平均每天有几十个申请商标注册。目前尚不清楚是否有以“令和”为商标的酒类产品生产销售。
张伟君指出,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申请撤销。
日本新年号公布后,不少中国商标注册者嗅到商机。梁慧说,令和年号公布以来,已经有人向她咨询注册该商标事宜。
她提醒这些人,中国官方很可能会以《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为由,在注册审核阶段予以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