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证券交易所今天表示,中国华映科技(集团)控告中华映管(百慕大)并求偿,大同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却未即时对外公告说明,违反重大讯息规定,处以新台币10万元违约金。证交所发布新闻稿指出,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百慕大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提起民事诉讼乙案,经查大同也承担连带责任,惟大同未即时对外公告说明,已违反证交所“对有价证券上市公司重大讯息之查证暨公开处理程序”的规定。因此,证交所对大同处以违约金新台币10万元,并函知大同嗣后应确实依规定办理。大同集团旗下面板厂华映与大同于3月30日发布公告,接获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全球邮政特快专递,内含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目录、补充证据目录、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送达回证、传票及高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文件。民事起诉状中表示请求中华映管(百慕大)向华映科技(集团)支付业绩补偿款人民币19.14亿元,大同和华映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全部诉讼费由中华映管(百慕大)、大同与华映3方承担。证据交换时间为5月21日,5月22日开庭审理。华映去年12月13日以公司与持股100%的子公司中华映管(百慕大)均发生债务无法清偿情事,无预警向法院声请重整及紧急处分,震撼市场;但声请重整案遭法院驳回,华映提出抗告。因应财务困境,华映今年3月宣布裁员2500人,只保留6代面板厂,另外2条4.5代面板厂未来将全数出售,也不排除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