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创新实验拟纳入洗钱防制与打击资恐,外界担忧新创无力负担高额衍生成本,金管会主委顾立雄表示,新创业者不适用“说不过去”,而且洗防不必然需要高成本,业务风险低,工作便愈简易。金管会3月25日预告“金融科技创新实验防制洗钱及打击资恐办法”草案,考量金融科技创新实验型态多元,不同实验业务所应遵循的洗钱防制及打击资恐规范不尽相同,因此订定此办法,以利业者遵循办理。不过有媒体指出,若新创业者于监理沙盒进行金融科技创新实验时,也须符合防洗钱的规范,可能会衍生庞大的成本,新创业者将难以负担。顾立雄今天于国际金融法研讨会会前受访时表示,依金融科技发展与创新实验条例规定,创新实验于实验期间不得排除洗钱防制法、资恐防制法,加上国际上强烈要求金融业必须实施洗钱防制,台湾不可能去规避洗钱防制的适用;再者,律师、会计师也都必须符合洗钱防制,新创不适用“说不过去”。顾立雄进一步说明,要做洗钱防制就得花费高额成本,这样的说法不尽然正确,因为洗钱防制程度是依据业务风险而定,风险愈低,洗钱防制工作愈简易,当风险愈高,要做的标准自然愈高。以金融监理沙盒已通过的外籍移工跨境汇兑个案为例,顾立雄表示,此案汇款人是外籍移工,汇款金额必须跟薪资收入匹配,汇款对象必须和汇款人有身份关联性,在这样的情况下,身份明确、金额一定,很明显属于风险低的跨境汇兑,洗钱防制工作就比较简易。顾立雄表示,简单来说,洗钱防制的程度与业务范围单纯与否有直接关联,新创业者不可能去做到经营整个金融业的业务范围,这也就是现在金管会提出“有限执照”的概念,可以根据有限执照的业务范围,决定业者洗钱防制要做到什么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