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使用牌照税4月1日起开征,台中市税务局长沈政安表示,今年开征车辆数737万辆、年增1.92%;开征金额626亿5592万元、年增1.03%。
(记者郑琪芳摄)
财政部表示,今年使用牌照税缴款书已于3月中寄送,4月1日起正式开征,缴纳期限至4月30日止。根据统计,今年使用牌照税开征车辆数737万辆,较去年增加1.92%;开征金额626亿5592万元,较去年增加1.03%。
财政部赋税署说明,这次开征的是自用车辆全期(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营业用车辆上期(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使用牌照税。民众收到缴款书后,请仔细核对缴款书上所载资料,若有疑问,请向车籍所在地的地方税捐机关洽询。
台中市政府地方税务局长沈政安则表示,使用牌照税缴税有3大管道,包括金融机构(代收税款、约定转账、ATM转账、芯片金融卡及信用卡等)、便利商店及e化缴纳新趋势(行动支付APP、QR-Code、线上查缴税等),民众可多多利用。
根据规定,今年使用牌照税缴纳期限为4月30日,若逾期缴纳,每逾2日加征1%滞纳金;逾30日仍未缴纳者,除加征滞纳金外,还会移送强制执行;而且,逾期未缴税车辆,若使用公共道路或路边停车,遭查获将会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