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部(记者黄佩君摄)
“工厂管理辅导法”修法规定临登及520前未登工厂,需在10年内取得特定工厂登记,否则将断水电拆除;但特登也仅限低污染产业可取得。经济部规定36种产业非低污染产业,包括印染、皮革、纸浆、石油、化学材料、印刷电路板及积体电路等,但因采取负面表列,外界仍认为低污染门槛过低。官员表示,将以此36产业负面表列为基础修订,未来倾向采取以具有污染“制程”、且未能有效以环保设备改善者来认定,列入限制条款。
工辅法修法虽延长10年就地辅导期限,但仍仅限低污染产业可取得特登,中高污染产业不得入列。
而依照经济部标准,目前有36个产业负面表列为中高污染产业,其中包括印染、皮革、纸浆、石化、化材、树脂橡胶及人纤、农药、水泥、电镀、被动元件、印刷电路板、光电材料、电池、积体电路等。
但尽管已负面表列36个产业,但2011年自原50个产业删减为36个,也被外界认为门槛仍然过低。官员表示,工辅法修法后,将以此36产业为基础再度进行修订,未来倾向采取以具有污染性质“制程”来认定,且未能有效以环保设备改善者为主。
官员表示,同1个产业也会因制程管控及环保投入,导致不同的结果;全面纳管后即可稽核认定,未来厂商需投入环保设备、加强管控制程污染才能放行,否则就算是在负面表列外,依旧可认定为中高污染。
而在取得特登后,工辅法也列入特登工厂辅导用地合法的“转正”条款,取得特登若要地目变更为合法,优先以群聚地区为主,新定都市计划或以开发产业园区规划处理。
而若非群聚地区,则需拟具用地合法计划,向地方主管机关申请核发特定工厂使用地证明书,办理变更,但若不符合整体规划,有可能遭驳回。
此外,目前与未登工厂管理的相关法令非常多,分别规定不同的罚款或改善条款,往往使地方难以依法执行,对未登工厂“视而不见”;而因纳管成本过高,工厂也宁愿留在灰色地带,不愿纳管。
因此本次修法也将管辖权单一化,规定取得特登工厂就不需适用部分区域、都计、国土计划、建筑法之条文,让特登工厂可合法营运接水电,提高纳管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