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丰银行理财专员挪用14名客户存款逾6千万元,金管会开罚600万元。(图/NOWnews资料照) 兆丰银行爆发不肖理专挪用客户款项事件。金管会今(26)日表示,兆丰银行台中丰原分行有1名理财专员自2011年开始挪用14名客户存款达新台币6340万元,涉案期间超过7年,虽然目前兆丰银行已经解雇该名理专,并且移送检调,但金管会仍以违反银行法及有碍健全经营之虞,对兆丰银行开罚新台币600万元罚锾。金管会说明,兆丰银行台中丰原分行1名理财专员自2011年1月7日至2018年5月24日止,利用客户对其信任及疏于对账之习惯,伺机取得客户盖妥印鉴且签名的空白取款单,以临时无折提款或透过行外传真方式,挪用14名客户存款款项,合计金额约新台币6340万元。金管会认为,兆丰银行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未妥适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查核未确实执行,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规定及有碍健全经营之虞。因此,金管会依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对兆丰银行核处新台币600万元罚锾,并依同法第61条之1第1项规定核处应予纠正,并命令兆丰银行解除该行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