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襄阳台北报导】为筹措电源开发所需资金,台电公司22日经常务董事会通过,预定于4月下旬发行108年度第1期无担保普通公司债191亿元,台电表示,本次筹资主要因应林口电厂更新扩建计划、大林电厂更新改建计划、协和电厂更新改建计划等电厂更新改建。公司债发行条件如下: 一、5年期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利率0.8%发行新台币48亿元,采固定利率计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二、7年期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利率0.88%发行新台币79亿元,采固定利率计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三、10年期无担保普通公司债:利率0.99%发行新台币64亿元,采固定利率计息,每一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 四、本期公司债之发行尚须经申报生效后确定。20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