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规划兴建“集中式贮存”设施,以衔接最终处置场址,预估地方回馈金达新台币130亿元。另外,台电主管表示,由于地方反对,低阶核废最终处置场址难产,台电建议原能会修改选址办法。台电规划兴建“集中式贮存”设施,属于核废料处理的第二阶段,目的是为了衔接最终处置场址,台电为此也规划“选址奖励”回馈金约新台币130亿元,场址所在地区可领取约100亿元,经管县市政府也有回馈约30亿元。台电表示,参考荷兰、瑞士、比利时等国做法,集中式中期贮存预计为地面上、室内存放形式,将存放所有核电厂产生的核废料,并以100年设计,目标运转40年。另外,台电主管说,由于地方反对,让低阶核废最终处置场址一直难以定案,“低放走公投,结果最后走不下去”,台电建议原能会修改相关办法,研议其他选址机制,解决场址难产问题。台电主管指出,台电已在2017年公布“用过核子燃料最终处置初步技术可行性评估报告”,包含地质评估、台电技术、未来规划等,但还未牵涉选址。现在台电进一步分析,在不同地质下,台电是否具备技术。他也说,台湾有适合地质,已将报告交由相关单位审查,但地点不便透露。清华大学原子科学院院长李敏表示,高阶核废料大约放置地下500米至1000米,低阶核废料则是地下50米至70米,能放置核废料多为古老、稳定且周遭没有断层的地质。选址第一阶段要先大范围探勘地质,第二阶段再进一步分析是否适合摆放核废料,接下来还要启动与地方、居民沟通,最后再建置设施。行政院原子能委员会为“低放射性废弃物最终处置设施场址设置条例”主管机关,而高阶核废选址则还没有相关条例。核废料分为2类,一类是电厂运转维护所产生的低阶核废料,另一类高阶核废料则是用过核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