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银行发布条码支付业务规范(试行)的通知,自明年4月1日起实施,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支付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在业务规范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开展条码支付业务涉及跨行交易时,必须通过人民银行清算系统或者合法清算机构处理,支付机构还应符合相应的业务资质要求。为特约商户提供条码支付收单服务的,应执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商户管理、交易风险监测等收单主体责任,强化对收单外包机构管理。
在技术规范方面,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要加强条码支付技术风险防控,提升条码支付用户端软件安全防护能力,保障交易讯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一致性、可追溯性。要加强标准落地实施,强化条码支付产品品质和安全管理,提升条码支付产品的技术标准符合性和安全性,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