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建设发展办公室公布,因受人工与材料价格上涨、设计与施工方案调整等因素影响,港珠澳大桥工程超支103.5亿元(人民币‧下同)。
根据三地协议,扣除融资部分,三地政府有责任按照出资比例,对当中的46.88亿元作出摊分,以澳门占比例12.59%计算,需承担5.9亿元。
不过,若按澳门建设发展办公室2009年底披露的主体工程预算,香港出资占比为42.91%,内地则占44.5%。因此,是次大桥工程超支,香港需承担20.12亿元,内地需承担20.86亿元。
大桥工程合同价381.18亿元,其中三地政府共同承担的金额157.3亿元,其余的建设费则透过贷款进行融资,按三地出资分摊比例,澳门占12.59%计算,需承担19.8亿元。
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早前表示,现时尚未清楚港府具体的分担比例,强调会按既定程序申请拨款,届时必定会到立法会交代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