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内地就通报机制的新安排达成共识,将于明年2月1日起实行。
对于新安排是否与铜锣湾书店事件有关,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不会对个别事件评论。不过,由于港府与内地的通报机制已运作16年,双方均认为是时候作出检讨。
他续称,在新安排下,首次加入时限要求,是希望更清晰及更有效率地通报案件,但承认在重大及严重案件的实际情况下,需要时间作出处理,因此新安排将不同类型的案件,设定不同通报时限。
在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提出刑事检控或确认非正常死亡人员身份翌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通报;涉及重大复杂的刑事案件,最迟应在14个工作日内通报;涉嫌恐怖犯罪活动、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最迟在30个工作日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