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银监局落实整顿辖区内消费金融公司参与“现金贷”业务工作,其中包括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P2P等方式,给无放贷业务资质的机构提供资金发放贷款等。
据《证券时报》报道,通知内容还包括,禁止消费金融公司通过签订三方协议等方式,与无放贷业务资质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禁止将授信审查、风险控制等核心业务外包。
同时,消费金融公司投资范围严格限定于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不得投资“现金贷”、“校园贷”、“首付贷”等为基础资产发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禁止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督促其严格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调查等。
业内人士指出,消费金融公司被纳入“现金贷”整顿范畴,相关细则将使得消费金融公司洗牌分化,尤其是对没有自主获客渠道和风控系统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将产生较大冲击。
路透此前引述消息人士称,中国人行和银监会已联合发文规范整顿“现金贷”,明确监管部门将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暂停新增批小贷公司跨省市开展业务,已经批准筹建的,暂停批准开业。
消费金融公司,是指经中银监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不吸收公众存款,以小额、分散为原则,为中国境内居民个人提供以消费为目的的贷款的非银行金融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