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拟对险企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其中对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为低的公司,将采取禁止其开展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等措施。
征求意见稿显示,保险资产负债管理综合评级包括资产负债管理能力状况和资产负债匹配状况。中保监根、据保险公司综合评分的高低将资产负债管理综合评级分为A、B、C、D四大类。对A类公司,保监会将适当给予资金运用范围、模式、比例以及保险产品等方面的政策支持。
意见稿明确,对于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评估结果为低的公司,中保监不予备案其股权投资能力、不动产投资能力和衍生品运用能力,禁止其开展重大股票投资和上市公司收购。
中保监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资产负债管理体系,不断提升资产负债管理水准,及时监测资产负债匹配状况,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