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医学美容集团误杀案,集团创办人周向荣被判监12年,实验室助理陈冠忠判监10年。两人早前被裁定误杀罪成,法官指周向荣没有悔意,并批评他在事件中极力卸责。
法官张慧玲在判刑时指,今次案件是本港历史上首宗医学美容误杀案件,并无案例可参考。法官指,周向荣对案中死者陈宛琳有照顾责任,但在CIK疗程未完成测试便推出市面,是不负责任。
法官又指,周向荣要求员工游说顾客参与疗程,并推出现金回赠,以吸引会员的方式,令更多人被鼓励参与疗程。法官形容相关销售手法低劣,当中涉及误导,令人难以相信周向荣并非贪钱的商人。
法官续称,本案案情严重,并无减刑因素,必须判处长期监禁,又指案件对社会影响巨大,不认为周向荣是一个有良好品格的人,并批评他在事件中极力卸责。
至于负责实验室研究的陈冠忠,法官指他并无发现事主血液受到严重污染,亦未有制定一个安全的系统,确保疗程经过严谨的测试,他是不负责任,不接纳陈冠忠所指事件只是意外及是错误决定,认为他漠视事件的严重性,亦影响公司及公众对他的期望。
法官表示,事件涉及有人死亡,相信会令陈冠忠感到遗憾及铭记于心。法官又称,明白陈冠忠有初生女儿需要照顾,但亦要考虑陈宛琳的家人,因此判陈冠忠入狱10年。
案情指在2012年10月,女死者陈宛琳在DR美容集团接受CIK疗程,注射经实验室培植的血制品后,出现败血症死亡。
案中第三被告麦允龄的误杀控罪,陪审团未能达成有效裁决,律政司就其控罪申请重审,法官决定在明年1月19日再处理其控罪,获准以两万元现金保释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