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事务管理局公布,决定在900兆赫和1800兆赫频带内200兆赫频谱的现有指配期届满后,将采用行政指配兼市场主导的混合模式,重新指配有关频谱,让原有电讯商获部分频谱使用优先权,其余则会重新拍卖。
局方指出,900及1800兆赫频谱,包括在900兆赫频带内的50兆赫频谱和在1800兆赫频带内的150兆赫频谱,现时由4家移动网络营办商,用作提供第二代、第三代及第四代(2G、3G及4G)流动服务,占已指配于本港用作提供流动服务的552兆赫频谱总量的36%。上述频谱的现有指配期将于2020年11月至2021年9月期间届满。
通讯局发言人表示,在混合模式下,4家移动网络营办商均获赋予优先权,每家可获重新指配1800兆赫频带内20兆赫频谱,即合共80兆赫的优先权频谱,这将令1800兆赫频带内剩下至少70兆赫频谱可与900兆赫频带内的50兆赫频谱一同以拍卖方式重新指配。
至于“拍卖频谱”和“优先权频谱”的频谱使用费,商经局指出,“拍卖频谱”的底价应订于每兆赫3800万元;“优先权频谱”的最低行使价应订于每兆赫5400万元。
商经局发言人表示,至于费用上限,经考虑所有相关因素后,包括移动网络营办商指“优先权频谱”与“拍卖频谱”的使用费挂钩所带来的不确定性,商经局局长决定上限应订于每兆赫7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