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于《中国证券报》撰文,建议内地修订证券法,应体现未来金融行业新的开放趋势,增大证券法对变化的市场环境的适应性。
他建议,在证券法的修订中进一步完善名义持有人和多级托管制度,为下一步资本市场新的开放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在境外机构投资者关心的短线交易规则方面,他表示,考虑到“沪深港通”框架下一些大型基金较容易突破5%的持股比例,但与内幕讯息知情人有本质区别,建议提高股东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的下限,将现时的5%修改为10%;并由中国证监会发布指引,明确境外机构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此外,建议预留未来境外企业到境内市场发行的空间、合理设定股东大会召开的最低表决权数量,以及证券法的域外效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