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正在北京召开,由特区政府与广东省当局签订的高铁“一地两检”《合作安排》,昨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预料周三(27日)表决通过。
对于人大会否援引《基本法》个别条文,确立“一地两检”的法理基础,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未有正面回应,只重申有关安排完全符合《基本法》。他称,在下周三人大常委会表决后会安排记者会,届时记者可以提出任何问题,他亦会圆满回答。
有份列席人大常委会的人大代表谭惠珠重申,《基本法》第7条订明本港可以出租土地,加上第118、119条有关发展经济协调政策条文,香港已有权实行“一地两检”,人大毋须授予额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