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事务委员会主席胡红玉接受电台专访时指出,政府已承诺拨出2亿元专用拨款,支援该会的诉讼工作,预计可用5年,每年可以就3至4宗案件兴讼。
胡红玉表示,竞委会执法资源上需要有“安全线”,否则对商界欠缺阻吓力,但2亿元的拨款仍然有限,竞委会将检视案件的阻吓力,以及与大众利益的关系,决定诉讼的优先次序。竞委会亦不会贸然对证据未充分的案件予以兴讼,倘若案情不严重,可以考虑庭外和解或宽待处理,商界毋须过分忧虑。
对于过去进行市场研究时,有企业不愿意配合竞委会提交资料。胡红玉称,已向政府争取修例,增加竞委会索取资料的权力。她说,目前法例豁免法定团体不受竞争条例部分条文规管,但部分属于法定团体的行业协会,所制订的指引,有合谋定价的做法,与竞争条例的精神有冲突,未来有需要将部分团体剔出豁免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