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女士今年三十出头,家住昆明。去年国庆节后,她嫁到嵩明一个村子。婚后她很不适应,据她所说,婆家的米饭煮得太硬,导致她吃了身体难受,还住院做手术了。她一出院就立马到法院起诉离婚,理由是不仅婆家米饭硬吃了伤身,丈夫平时还喜欢辱骂和殴打她。虽然此时距夫妻俩结婚才过去51天,但据说小两口还曾经协商离婚,但没有达成共识。
针对杨女士的控诉,丈夫张先生反驳:“咱俩的关系哪有那么糟糕,你不就是因为住院手术筹集医药费和我产生矛盾生气吗?平时因为生活琐事闹点小脾气,怎么能达到夫妻感情破裂的程度?我才不离呢,我还要和你一起生活。”
五华法院法官审理认为,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判断。本案中,夫妻俩自由恋爱后自愿登记结婚,足见双方的婚姻基础是好的。杨女士起诉离婚的理由都是家庭琐事导致夫妻双方的小矛盾,乃至发生争吵是人之常情。关键是双方要正确对待,互让互谅,妥善化解,息事宁人。
法院还认为,杨女士所举证据不足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且张先生不同意离婚,双方仍有继续共同生活的可能性。所以没有同意杨女士的离婚请求。
婆家饭硬 她要离婚
杨女士结婚51天就起诉离婚了,原因是婆家的米饭太硬!
小两口认识约半年就领证结婚,但妻子不愿意跟丈夫去大理生活,两人发生争执后李先生自己回老家创业开小吃店。
3个月后,邵女士去了大理,按照李先生家乡的习俗办了婚礼,但两人依然没有和好,第二天一早邵女士就回昆明了。
从此,两人正式分居。两个月后,邵女士在电话中向丈夫透露了离婚的打算。
因为小两口婚后没有一起共同生活,无法培养夫妻感情,李先生决定起诉结束这段维持了5个月的婚姻。他要求丈母娘家返还自己当初给的9.6万元彩礼钱,他向法院陈述,因为彩礼钱,让他原本就不富裕的生活陷入困难境地。
法庭上,邵女士辩称:她不是不愿意去大理生活,而是她去了大理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彩礼钱她没收到过。
李先生拿出与丈母娘的通话录音,丈母娘在电话中说彩礼钱已经被女儿花光了。
对此,邵女士说:“谁知道你的录音是不是真的,如果是你编辑拼凑的呢?”
不过,对于这段录音,邵女士的母亲是认可的。
五华法院审理认为:两人夫妻感情淡漠,双方都同意离婚,法院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关系已无继续维持的必要,离婚诉求应予支持。
关于李先生要求退彩礼的事,根据他提供的电话录音可证实丈母娘确实收过彩礼,但小两口已经共同生活过,李先生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实送彩礼就导致他生活困难。同时他的请求也不符合法律关于应当返还彩礼的规定。所以李先生彩礼返还的主张没有得到支持。李先生最后分到的夫妻共同财产为:一台冰箱、一台洗衣机、一床蚕丝被和一枚婚戒。
一、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