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卓伟微博被封号后,他好像渐渐淡出了我们的视野,不过昨晚林允偶遇卓伟,两人还一起上了热搜,这是怎么回事呢?
8月23日晚,林允工作室晒出一组林允骑单车的照片,并表示林允在剧场转场时遇到大堵车,不得已弃汽车骑上了单车,但是因为没有吃晚饭,最终连单车也骑不动了。最后发现了卓伟的跟拍团队,林允对此不仅没有反感,还愉快地搭上了对方的顺风车。
从与工作人员的对话截图中可以看出,林允不仅对跟拍的卓伟团队没有防备,还和对方开心地聊起了“王者荣耀”,不得不说这耿直的性格太可爱了。而一向让人反感的卓伟这次也成功洗白了,小室还专门对卓伟的仗义相助表达了谢意,想象一下都觉得画面好和谐呀!
网友看到这一幕后纷纷打趣:“卓伟:我不要面子啊”、“什么鬼遇到卓伟偷拍就搭了个顺风车?”。不过也有许多网友对林允可爱的性格大加赞赏:“可爱力爆表,侠仔真是漂亮又可爱”、“我们允妹真可爱”。
随着社会的发展,隐私权变得越来越重要,我国法律上第一次明确隐私权的概念是在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2017年的民法总则也明确写入了隐私权。在此之前我国法律有隐私的概念但没有隐私权的概念,隐私被划在名誉权的范畴之内。
明星也是人,隐私权也受法律保护,但是作为公众人物的明星,其隐私权的范围要比普通民众小一些,这在法律实践中均有所体现。
公众人物分为两种,一种是主动公众人物,比如明星和政客,这类公众人物是主动站在聚光灯下,将自己的一些个人信息主动披露出来,引起公众关注,既然这类人物是主动披露信息,所以在维权的时候,法院会比较谨慎,经常是能不认定侵权就不认定。
另外一种公众人物是被动公众人物,这种人是自己不想成为公众人物,但却被媒体或者网络“挖”出个人信息,这种公众人物的隐私权范围比主动公众人物要大,比较接近于普通民众。
明星作为主动公众人物,虽然隐私权比普通民众范围小,但仍然受法律保护,但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包括在公众场合被拍或者被“狗仔队”跟踪,此时明星无法主张隐私权,这也是作为主动公众人物要付出的“代价”。
一、卓伟爆料的尺度并没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
可能你会提到偷拍,但卓伟明显是研究过法律的,不然也说不出 " 明星身上有商品属性,我们要维护公众对商品的知情权。" 这种话来,明星作为公众人物,自然需要牺牲一部分隐私,而接受大众的舆论监督。所以只要不是室内安装摄像头这种性质的偷拍,基本是没办法真正起诉的。
二、卓伟的爆料很讲究技术性
细心地网友不难发现,卓伟的爆料很多时候都是似是而非的,既不明显戳破,但也能让人一眼看出来,比如近期说杨幂和刘恺威婚姻问题的," 刘郎已恨晴川远,一入孤峰春梦残。" 说离了吗?明明没有提啊,所以要从这种话上以造谣、侵犯名誉权等理由来起诉,也多半是行不通的。
三、明星不敢公然和卓伟撕破脸
作为被卓伟爆过料的明星,谁知道他有没有还留一手呢?此外,倘若真的和卓伟对上了,到时整天盯着自己,难免不被拍出点儿猛料来,毕竟人活在世,谁还能没有污点。更何况,人道“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要是自己的演艺道路上一直有人盯着,这得是多可怕的一件事儿啊。
四、也许有的明星和他互利共赢
如今的娱乐圈炒作成风,谁知道艺人们是不是自己也乐意被卓伟拍呢?想想那么多明星亲热明知道可能被看到,可就是不拉窗帘,或许你就能猜到点什么了。要知道自己想上个头条需要不少宣传费且不一定可以成功,但是一旦找卓伟合作主动曝个料,却是稳稳当当地热搜啊。明星需要娱记的爆料,提高他的知名度;而娱记得靠明星提供素材,获得炒作的资本。两者是各取所需,互利共赢的关系。虽然有的时候娱记做得很过分,但是明星们也不好出来指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