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双版纳一村民联系了当地森林公安,说想把自己饲养了18年的一条蟒蛇移交给国家放生。蟒蛇是我国一级保护动物,接报后,森林公安立即联系当地野生动物专家和民警一起赶到村民家中,了解情况。
当专家组来到村民金晶家时,蟒蛇正在专门为它修建的水池中休息,由于这条蟒蛇体型硕大,在五名壮汉的共同努力下,才将其从水池中取出。经测量,该蟒蛇体长4米多,重67斤。蟒蛇主人金晶介绍,这条蟒蛇是他1999年从缅甸的小贩手中救下来的。当时小蟒蛇只有70厘米长、体重不到3斤。
买卖野生动物,尤其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是违法的行为,对于金晶的这个行为,因为他的目的是出于救助这条蟒蛇,然后他的饲养也没有对蟒蛇造成伤害,所以我们森林公安对他进行教育。
今年4月傣历新年期间,金晶一家看到景洪市森林公安局发放的野生动物保护宣传资料,得知巨蟒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后,决定放生巨蟒并请森林公安帮忙。
移交当日,金晶一家及村里的乡亲还按傣家习俗,请佛爷专门诵经祈福为巨蟒送行。最终,在5个壮汉的合力下将这条巨蟒从水池中捞出,并带到西双版纳州热带动物园暂时收容。
景洪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表示,由于人工饲养时间太长,巨蟒已丧失了野生捕食能力。在听取野生动物专家的意见后,他们将巨蟒送到动物园暂时寄养。
民警同时提示,未经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能驯养、饲养野生动物。如果出现救助野生动物后,无法放归自然的情况,应与当地野生动物保护部门联系,交由对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