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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范雨素为什么火了 作者范雨素个人资料照片背景介绍

发布时间:2024-11-22 爽报 YesDaily.COM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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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范雨素》为什么火了?

作者范雨素来自湖北襄阳襄州区打伙村,44岁,初中毕业,在北京做育儿嫂。 没有随随便便能成功,没有随随便便可以火,不管是坚持还是死撑,但她胜出了。

从余秀华到范雨素,他们处于社会的最底层,但互联网让他们的文学和遭遇迅速得到社会的关注,他们反应的个人及社会问题,代表了最低层老百姓对社会的认知,也以此唤起整个社会的反省。他们本身就是最有说服力的现实主义作品,代表了众多底层老百姓的遭遇。像《人民的名义》一样,他们揭露现实社会中的丑陋的一角,引起社会的共鸣,所以“火”了。他们也在一定程度上精准打中了目前中国社会最短板的部位,人文主义、契约精神的缺乏。中国持续的发展,必然推动人文主义的大发展,人文主义也将成为中国未来社会的重要思想形态。

《我是范雨素》最近巨火的文章,一篇打工嫂的人生自白,朴实的语言描绘魔幻现实主义的世界,真诚而又诙谐的展现阳光下的丑恶,始终充满正能量的抚慰、震撼人间心灵!金句“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凡是养过猫,狗的人都知道,猫狗是怎么护崽。同理,人是哺乳动物。抛弃孩子的女人都是捧着滴血的心在活。”

作者范雨素资料照片背景介绍

44岁的范雨素是湖北人,目前在北京做家政女工。她说自己不靠写文章谋生,原本只想挣点儿稿费。然而《我是范雨素》突然火爆之后,有两家出版社连夜打电话找她出书,昨天她为了接待来访者,不得不专门请了一天假。

来自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打伙村的范雨素只读完了初中,然而在遍读上世纪80年代在她在村子里能找到的小说和文学杂志后,她“想去看看更大的世界”。20岁的范雨素一路北上,来到距家乡千里之外的北京。在饭馆做服务员,但她形容自己“很笨”,会摔一跤把盘子打碎。结婚五六年经受了男人的酗酒和家暴,她离开了丈夫,带着两个女儿自己打工过活。

范雨素现在住在东五环外的皮村,那里有众多小型加工厂和打工者租住的平房。初到皮村,范雨素陆陆续续搬了好几个地儿,最后以300元每月的价格租了一户四合院里的8平方米单间。这间朝南的房间有一块大玻璃,阳光可以洒进屋子,“特别幸福,有安全感。”

她和几十位有文学兴趣的打工者组成了文学小组,在老师指导下开始写作。“活着就要做点和吃饭无关的事,满足一下自己的精神欲望。”范雨素说。

皮村“工友之家”文学小组开课,范雨素听了一年。起初,因为小女儿要看管,她在和皮村相邻的尹各庄村找了份在打工子弟学校教书的工作。打工子弟学校工资低,一个月只给1600元。小女儿可以独立上学、回家之后,她就去做育儿嫂,一个月给6000多元,每个星期回来看一次小女儿。

在离乡多年的打工生活里,范雨素和谁交往都是点头之交,有时甚至害怕见生人。后来,她翻了很多心理学书籍给自己治“社交恐惧症”。她担心,一旦恶化,自己就成“抑郁症”了。范雨素说,一路走来吃了很多苦,她的心好像变得很柔软。写小说就是自己的精神寄托,她没有想过很多复杂的事情,比方说买房子,也从来没有想过养老。

《我是范雨素》文章内容介绍

1

我的生命是一本不忍卒读的书,命运把我装订得极为拙劣。

我是湖北襄阳人,12岁那年在老家开始做乡村小学的民办老师。如果我不离开老家,一直做下去,就会转成正式教师。

我不能忍受在乡下坐井观天的枯燥日子,来到了北京。我要看看大世界。那年我20岁。

来北京以后,过得不顺畅。主要因为我懒散,手脚不利索,笨。别人花半个小时干完的活,我花三个小时也干不完。手太笨了,比一般的人都笨。上饭馆做服务员,我端着盘子上菜,愣会摔一跤,把盘子打碎。挣点钱只是能让自己饿不死。

我在北京蹉跎了两年,觉得自己是一个看不到理想火苗的人。便和一个东北人结婚,草草地把自己嫁了。

结婚短短五六年,生了两个女儿。孩子父亲的生意,越来越做不好,每天酗酒打人。我实在受不了家暴,便决定带着两个孩子回老家襄阳求助。那个男人没有找我们。后来听说他从满洲里去了俄罗斯,现在大概醉倒在莫斯科街头了。

我回到了老家,告诉母亲,以后我要独自带着两个女儿生活了。

2

童年,我和小姐姐俩人脚对脚躺床上看小说。眼睛看累了,就说会儿闲话。我问姐姐:我们看了数不清的名人传记,你最服的名人是哪个?小姐姐说:书上写的名人都看不见,摸不着,我都不服气,我最服的人是我们的小哥哥。

我听了,心里不以为然。是呀,书上的名人是看不见,摸不着。但我们生活中能看见摸着的人,我最服气的是我的母亲。小哥哥无非就是个神童罢了。

我的母亲,叫张先芝,生于1936年7月20日。她在14岁那年,因能说会道,善帮人解决矛盾,被民主选举为妇女主任。从1950年开始干,执政了40年,比萨达姆、卡扎菲这些政坛硬汉子的在位时间都长。不过,这不是我服气母亲的原因。

母亲只有几岁的时候,伪爷(外祖父)把她许配给房子连房子的邻居,就是我的父亲,以后母亲就能帮衬我的舅舅了。我的父亲年轻时是个俊秀飘逸的人,可父母亲的关系一点也不好,他们天天吵架。

从我记事起,我对父亲的印象,就是一个大树的影子,看得见,但没有用。父亲不说话,身体不好,也干不了体力活。屋里五个娃子,全靠母亲一个人支撑。

我的母亲是生在万恶旧社会的农村妇女,没有上过一天学。但我们兄妹五人的名字都是母亲取的。母亲给大哥哥起名范云,小哥哥起名范飞。希望两个儿子能成人中龙凤,腾云驾雾。母亲给我们仨姐妹的名字起得随意多了。大姐姐叫范桂人,意思是开桂花的时候成人形的。小姐姐是开梅花的时候生的,应该起名叫梅人,但梅人,谐音“霉人”,不吉利。妈妈就给她起名范梅花。我是最小的娃子,菊花开时生的,妈妈给我取名范菊人。十二岁那年,我看了当年最流行的言情小说《烟雨蒙蒙》,是琼瑶阿姨写的。便自作主张,改了名字,管自己叫范雨素。

大哥哥从小就有学习自主性,但没有上学的天赋。每天夜里,舍不得睡觉地学习,考了一年,没考上大学,复读了一年,还是没考上。大哥哥生气了,说不通过高考跳农门了。大哥哥要当个文学家跳农门。我们家是个很穷的人家,两个姐姐的身体都有残疾,长年累月看病,家里穷得叮叮当当响。可是因为大哥哥要当文学家,当文学家要投资的。大哥哥把家里的稻谷麦子换成钱,钱再换成文学刊物、经典名着。没有了粮食,我们全家都吃红薯。幸运的是,妈妈的五个娃子没有一个是饿死鬼托生的,也没有一个娃子抗议吃得太差。

大哥哥又读又写了好几年,没有当成文学家。身上倒添了很浓的文人气息,不修边幅,张口之乎者也。像这样的人,在村里叫做“喝文的人”,像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一样,是被人鄙视的。

但是,大哥哥和孔乙己有不一样的地方,大哥哥有我们英勇的母亲。因为母亲的缘故,没有人给大哥哥投来鄙视的目光。

母亲口才很好,张嘴说话就有利口覆家邦的架式。她长期当媒人,在我们襄阳被人喊作“红叶”。母亲当红叶不收一分钱,纯粹是做好事,用现在的词语叫志愿者。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初的农村,家家都有好几个娃子,男大当婚,女大当嫁。像母亲这样的人,是最受欢迎的人才。

大哥哥没当成文学家,没跳出农门,这不是要紧的事。但大哥哥需要结婚,这是大事。像大哥哥这样类型的人,在村里被人叫作文疯子,说不上媳妇。可是我们有厉害的妈妈,她向来能把黑说白,能把大哥哥的缺点说成优点。凭着母亲的凛凛威风,我们这穷得叮当响的人家,给大哥哥找了一个如春天的洋槐花一般朴实的妻子。

结了婚的大哥哥依然迂腐。他对母亲说,村官虽小,也是贪官污吏的一部分,他让母亲别当村官了,丢人现眼。那时候,我虽然年龄小,也觉得大哥哥逗,哪里有每餐啃两个红薯的贪官污吏?

但是,母亲什么也不说,辞掉她做了四十年的村官。

大姐姐生下来五个月,发高烧,得了脑膜炎。当时交通不方便,母亲让跑得快的舅舅抱着大姐姐往四十里外的襄阳城中心医院跑。住上了院,也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不发烧了,智障了。

据母亲说,是打针药时下得太重了,大姐姐药物中毒了。

大姐姐傻了,可母亲从不放弃。母亲相信自己能改变这个事实,她相信西医,相信中医,相信神医,不放弃每一个渺茫的机会。经常有人来家里报信,说哪个地方,有个人成仙了,灵了。母亲便让父亲领着大姐姐讨神符,求神水喝。讨回来的神符烧成灰,就着神水,喝到大姐姐的肚子里。一次次希望,一次次失望。母亲从来没放弃过。

小姐姐的小儿麻痹症,一直治到12岁,腿开了刀,才慢慢好转。

母亲生了五个娃子,没有一个省心。

作者的母亲。由作者提供.

3

曾经的我很膨胀。

我是母亲年近四十岁生的唯一健康的小女儿。我的童年,母亲忙得从来不管我。我在六七岁时,学会了自己看小说。这也不是值得夸耀的事,我的小姐姐和大表姐都能看一本本砖头厚的书。童年唯一让我感到自豪的事,就是我八岁时看懂一本竖版繁体字的《西游记》,没有一个人发现过,也没有一个人表扬过我。我自己为自己自豪。

我那个年龄,很容易骄傲。我的成绩一直是班上最好的。我上课时,从来没听过课,脑子里把看过的小说自编自导一遍。一本叫《梅腊月》的小说,在我脑子里导过一千遍。

我上小学的年代,文学刊物刊登得最多的是知青文学,里面全是教人逃火车票,偷老乡青菜,摘老乡果子、打农户看门的狗,炖狗肉吃的伎俩。

看这些小说,我感到一餐啃两个红薯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呀。不用偷,不用抢,也没有人打我,还有两个红薯吃,还能看闲书。少年的我,据此得出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如果感受不到生活的满足和幸福,那就是小说看得太少了。

我不光看知青文学,还看《鲁宾逊漂流记》、《神秘岛》、《孤星血泪》、《雾都孤儿》、《在人间》、《雷锋叔叔的故事》、《欧阳海之歌》、《金光大道》。通过看小说,我对中国地理、世界地理、中国历史、世界历史了如指掌。只要报一个地名出来,我就知道在世界上哪个大洲。说一条河流出来,我能知道它流向地球上的哪一个大洋。

我十二岁了,我膨胀得要炸裂了。我在屋里有空白的纸上,都写上了“赤脚走天涯”。在十二岁那年的暑假,我不辞而别,南下去看大世界了。

选择南下,是因为我在1982年的一本杂志上,看见一个故事。北京有一个善人,专门收养流浪儿。她在冬天收养了一个流浪儿,那个孩子冬天睡在水泥管道里,把腿冻坏,截肢了。我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知道如果去北京流浪,会把腿冻没了。

我按照知青小说教我的七十二道伎俩,逃票去了海南岛。那里一年四季,鲜花盛开。马路上有木瓜树、椰子树。躺在树下面,可以吃木瓜,喝椰汁。我吃水果吃腻了,就上垃圾桶里找吃的。小说里的主人公都是这样生活的。头发很短,脏兮兮没洗脸的我,看着像一个没人理睬的流浪男孩。人贩子辨认不出我的性别,也没盯上我。

可这种日子会过腻的。没有学校读书,没有小说看,也没有母亲。我在海南岛上浪荡了三个月,决定打道回府。一路逃票,回到了家乡,回到了母亲身旁。

一回到家,只有母亲还用慈祥的眼神爱着我,父亲和大哥哥对我恨之入骨,说我丢了他们的人。村里,年长的族兄找到了母亲,说我丢了整个范家的脸面,让母亲把我打一顿,赶出去。

这时候,十二岁的我清醒过来。在我们襄阳农村,儿娃子(男孩)离家出走几天,再回来,是稀松平常的事。而一个娘娃子(女孩)只要离家出走,就相当于古典小说的私奔罪。在我们村里,从来没有女孩这么做,我离家出走,成了德有伤、贻亲羞的人。

我没脸见人,也没脸上学了。最关键的是,我也没勇气流浪了。怎么活下去?活下去是硬道理。

母亲并没有抛弃我。这个时候,我的神童小哥哥已读完大专,成了智商、情商双高的人才,当了官。母亲支使神童哥哥为十二岁的我谋了一份民办老师的工作,让我在一个偏远的小学教书,安顿了我。

荏苒岁月颓。转眼间,母亲的孩子们全成了成年人了。母亲为我的大姐姐求医问药了二十年,还是没治好大姐姐的病。大姐姐在二十岁那一年,发了一次高烧,医治无效,死了。

小姐姐长大后,成了乡下中学教语文的老师。在学校教书时,小姐姐的才子男朋友去上海另觅前程了。脑子里有一万首古诗词内存卡的小姐姐恨恨地说:“一字不识的人才有诗意。”小姐姐找了一个没上过一天学的男文盲,草草地打发了自己。

大哥哥还在村里种地,锄头、镢头、铁锨,把大哥哥要当文学家的理想打碎了。大哥哥现在只种地了,过着苦巴巴的日子。再也不搔首问天,感叹命运多舛。

少年得志的小哥哥,在40岁那年,迷上了赌博。可能因为官场运气太好,小哥哥在赌场上只一个字,输。输钱的小哥哥借了高利贷。很快,还不起债了,他每天都在腾、挪、躲、闪着追债人。官也被撤了。

世态炎凉,小哥哥没有朋友了,没有亲戚了。小哥哥在深夜里,在汉江二桥上一遍遍徘徊。

这时候,母亲站了出来,她一遍遍劝慰小哥哥。母亲说四十岁的儿子,是个好娃子。这不是小哥哥的错,是小哥哥当官的朋友把小哥哥教坏了。

母亲说,对不起小哥哥,那时没有让年幼的小哥哥复读一年。如果复读了,考上了大城市里的大学,到大城市当官,大城市的官员素质高,不会教坏小哥哥,小哥哥就成不了赌鬼了。母亲说,人不死,债不烂,没什么好怕的,好好地活下去。有母亲的爱,小哥哥坚强地活着。

4

我离开对我家暴、酗酒的男人,带着两个女儿回到襄阳,母亲没有异样,只是沉着地说,不怕。但大哥哥马上像躲瘟疫一样,让我赶紧走,别给他添麻烦了。

按照襄阳农村的传统,成年的女儿是泼出去的水,母亲没有帮助我的权力。母亲是政治强者,但她不敢和中国五千年的三纲五常对抗。爱我的母亲对我说,我的大娃子不上学了,不要紧,母亲每天会求告老天爷,祈求老天爷给她一条生路。

这个时候,我已明白,我没有家了。我们农村穷苦人家,糊口尚属不易,亲情当然淡薄。我并不怨恨大哥哥,但我已明白,我是生我养我的村庄的过客。我的两个孩子更是无根的水中飘萍。这个世界上只有母亲爱着我们了。

我带着两个孩子来到京城,做了育儿嫂,看护别人的孩子,每星期休一天。大女儿在东五环外的皮村,在出租屋里看护小妹妹。

我运气真好,我做育儿嫂的人家是上了胡润富豪排行榜的土豪。男雇主的夫人生的两个孩子,已是成年人了。我是给男雇主的如夫人看护婴儿的。

男雇主的如夫人生了一儿一女,大儿子在国际学校上学前班,小女儿是刚三个月的小婴儿。男雇主给大儿子雇了一个少林武校毕业的武术教练,在自己家盖的写字楼里辟出了一块三百个平方的场地,装上了梅花桩,沙袋,单双杠...... 给庶子一个人使用。除了学武,又找了一个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学霸,做家庭教师,包吃住,负责接送孩子,指导孩子写作业,领着孩子去习武,还教六岁的孩子编程序。

我只负责三个月的小女婴。小婴儿睡觉不踏实,经常半夜三更醒来。我跟着起来给孩子喂奶粉,哄她入睡。这时,我就想起我在皮村的两个女儿。晚上,没有妈妈陪着睡觉,她俩会做噩梦吗?会哭?想着想着,潸然泪下。还好是半夜三更,没人看见。

女雇主比男雇主小25岁。有时我半夜起来哄小婴儿,会碰到女雇主画好了精致的妆容,坐在沙发上等她的老公回来。女雇主的身材比模特曼妙,脸比那个叫范冰冰的影星漂亮。可她仍像宫斗剧里的娘娘一样,刻意地奉承男雇主,不要尊严,伏地求食。可能是她的前生已受够了苦,不作无用的奋斗。

每每这时,我就会恍惚,不知道自己是活在大唐盛世,还是大清帝国,还是社会主义新中国。可我没有特异功能,我也没有穿越过呀!

大女儿交了两个同龄的不上学的朋友。一个叫丁建平,一个叫李京妮。丁建平来自甘肃天水,丁建平不上学是因为妈妈抛弃了爸爸,爸爸生气。爸爸还说,公立学校不让农民工的孩子上,上学只能到打工学校上,这样的学校一学期换好几个老师,教学质量差。反正上不成个器,就省点钱不上。

李京妮不上学,是因为她的爸爸在老家有老婆孩子,可还去骗李京妮的妈妈,生了李京妮。李京妮的妈妈发现受骗后,气走了。也不要李京妮了,爸爸是个善良的人,没有抛弃李京妮。可爸爸说,李京妮是个户口也没有的黑孩子,城里的打工学校,都是没办学资格的黑学校,娃子们在里面上,没有教育部的学籍,回老家也不能上高中考大学。李京妮是黑人,没必要再上这黑学籍的学校,来个双料黑。

我心想,这倒霉催的教育部,谁定的这摧残农民工娃子的政策呢?报纸上说,教育部这样做,是为了不让下面的学校虚报人数,冒领孩子的义务教学拨款。可教育部为什么不弹劾吏治,非要折磨农民工的娃子?

有母亲在求告老天爷,我的两个孩子健康快乐地生长。三个大孩子一起看护一个小孩子,很轻松,孩子们每天都好得很。三个孩子,每天对着小女儿唱“我们的祖国像花园,花园的花朵真鲜艳”,唱得眉飞色舞,玩得欢天喜地。

作者和女儿在西藏旅游。由作者提供.

5

我所居住的北京皮村是一个很有趣味的村子。中国人都知道,京郊农民户户都是千万富翁,他们的房产老值钱了。土豪炫富都是炫车炫表,炫皮包,炫衣食。这些炫法,我们皮村都不屑。我们皮村群众炫的是狗,比谁家养的狗多。我在皮村认识的工友郭福来是河北吴桥人,在皮村做建筑工,住在工棚里。皮村的一位村民,每天领着一支由十二只狗组成的狗军队,去工棚巡视,羞辱住在工棚里的农民工。郭福来冷冷地写了一篇《皮村记狗》,发表在《北京文学》,表达农民工的心声。

我的房东是皮村的前村委书记,相当于皮村下野的总统。房东是政治家,不屑养狗部队,只养了两条狗。一只苏格兰牧羊犬,一只藏獒。房东告诉我,苏格兰牧羊犬是世界上最聪明的狗,藏獒是世界上最勇猛的狗。最聪明的狗和最勇猛的狗组成联盟,他们是天下无敌。我的孩子,住在皮村下野总统的府邸,享受着天下无敌手的安保,我和孩子都感到生活很幸福。

大女儿学会了看小说后,我陆陆续续去潘家园,和众旧货市场,废品收购站,给大女儿买了一千多斤书。为啥买了这么多呢?有两个原因,一是论斤买太便宜,二是这些进过废品收购站的书太新了,很多都没有拆下塑封。一本书从来没有人看过,跟一个人从没有好好活过一样,看着心疼。

我原来没写过文章,如今,我有时间就用纸笔写长篇小说,写我认识的人的前世今生。 我上学少,没自信,写这个是为满足自己。长篇的名字,我想好了,叫《久别重逢》。它的故事不是想象,都是真实的。艺术源于生活,当下的生活都是荒诞的。文章中的每一个人都可以考证。对这篇自娱的长篇小说,我总是想着写得更好。

皮村“工友之家”文学小组开课,我听了一年。那一年有空听,是因为小女儿要看管,我在和皮村相邻的尹各庄村找了份在打工学校教书的工作。打工学校工资低,是个人就要。一个月给一千六。后来,小女儿大点儿,可以独立上学,独立回家,独立买食物。我就没再教书了,去做育儿嫂,一个月给六千多,只每个星期回来看一次小女儿,没再去工友之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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