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教育局长王文华中搜出7根金条赃款,行贿的赃款不敢花
发布于:2017-05-17 来源:太阳网
河北省定兴县教育局原局长王文华、副局长郭建军,教育局电教仪器站站长卢勉3人,在教育系统采购教学软件的过程中,多次收受供应商给予的好处费。
据《法制晚报》报道,行贿人送钱,都送在茶叶盒、食品盒里;而收钱的3人,都表示收的钱不敢花,其中局长王文华家中搜出7根金条;副局长郭建军把钱存在妹妹名下,有关部门从其父母家的鞋柜里搜出了赃款。
检方指控,王文华、副局长在职期间,还滥用职权,使定兴新成立的三中实验学校,规避国家高中生禁收择校费的相关政策,招生收取千馀万学费。
法院审理认为,3人构成受贿罪。但王文华、郭建军参与成立三中实验学校,该校变相违规收取择校费,但教育局、学校和返校生并无损失。两人作为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任人,虽在客观上表现出一定的故意规避相关部门禁止性规定的行为,但不宜认定为犯罪。
《法製晚报》深读记者今日获悉,3月30日,河北省顺平县法院于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王文华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判处郭建军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万元;判处卢勉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