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港独势力搞分裂 望有关国家理解人大释法
发布于:2016-11-07 来源:太阳网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资料图
外交部发言人:希望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充分理解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必要性、合理性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7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希望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充分理解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必要性、合理性。
有记者问,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香港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国外一些舆论对此表示关注,你对此有何评论?
陆慷指出,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有关解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对释法的内容和有关理据做了详细的公开说明。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发言人也已作出表态。
陆慷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解释明确了香港基本法第104条公职人员就职宣誓有关规定的含义,澄清有关法律争议,明确树立宣誓的基本规矩,有利于遏制“港独”势力,维护中国国家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权威,捍卫国家的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维护香港的长期繁荣稳定。有关解释完全符合我国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符合“一国两制”的原则。
陆慷强调,香港是中国的特别行政区,是中国中央人民政府辖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香港事务属于中国内政,任何外国不应干涉。“港独”势力搞分裂活动,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离出去,违反法律,违背民意,不仅损害中国的主权、安全,损害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根本利益,也不符合各国在港利益。我们希望国际社会和有关国家认清“港独”势力的真面目,充分理解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的必要性、合理性,支持中国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统一,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长期繁荣稳定。
外交部发言人:作为友好邻邦,中缅“胞波”情谊根基深厚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7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作为友好邻邦,中缅“胞波”情谊根基深厚。
有记者问,据共同社报道,近日缅甸国务资政兼外长昂山素季在访日期间回答日本记者提问时说,缅甸新政府与中国关系极为良好,希与全世界所有国家保持友好关系。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陆慷指出,中方注意到有关报道。作为友好邻邦,中缅“胞波”情谊根基深厚。今年8月昂山素季国务资政访华时,两国领导人就深化新时期全面战略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中方愿同缅方一道,抓住机遇,携手努力,不断弘扬“胞波”传统友谊,密切各领域务实合作,推动中缅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持续向前发展,造福两国和两国人民。
陆慷表示,中方支持缅甸同世界各国开展正常交往合作,也希望国际社会为缅实现长期稳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
外交部发言人:中方一贯支持中马双方企业本着商业原则,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有关合作
有记者问,最近,马来西亚总理纳吉布访华期间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乘坐高铁的照片,外界预测马可能将新马高铁马方境内工程交由中方承建。你能否证实?
陆慷指出,最近纳吉布总理访华取得圆满成功,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张德江委员长分别同他会见会谈,两国领导人就中马关系和各领城务实合作等深入交换意见。此访进一步增进了双方互信,深化了中马友好,推动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再上新台阶。关于包括高铁在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合作,中方一贯支持双方企业本着商业原则,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有关合作,支持马来西亚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地区互联互通。双方此次发表的联合新闻声明也表达了双方愿探讨有关合作的积极意愿。
外交部发言人陆慷在7日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中方一贯支持中马双方企业本着商业原则,在互惠互利基础上开展有关合作。